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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喜欢的女孩

那一年我喜欢的女孩
文/ 村头愚农。
那一年,我出差。在嘉兴去往金华的大巴车上,我遇到了一个叫“萍子”的女孩儿。我和她是邻座。能够得知她的名字,是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正在看同一部小说。
当时是我先上的车。她坐到我身旁的时候,我并没有在意。我的座位靠近窗口,而且上车后我就捧着梁羽生的扛鼎之作《萍踪侠影录》读起来,当时的我是完全沉浸在小说主人公张丹枫和云蕾爱恨交织的故事情节当中的。
我承认我嗅觉灵敏。因为我属狗,熟悉我的朋友给我起了个“狼狗”的外号,更有甚者直接叫我“狼”,可能是我比一般的男人更好色吧。
我闻到了女孩的一丝发香,我判断她用的是宝洁公司出品的绝对经典的“飘柔”洗发水。只不过这发香当中又夹杂了一些书香门第才能蕴涵的墨香。直觉告诉我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子。
她有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没有戴发卡,也没有扎皮筋,披散在肩上。我看不清她的脸庞。
于是我假装有点倦意,双手举起书盖在脸上。上帝开始眷顾我了。突然,大巴车猛烈地颠了一下。车里的乘客们一阵慌乱,还有人发出“哎哟”之声,这声音当中也有她的一份。我趁机把书抖落到她的肩上,书从她的肩膀又掉落到了她的脚旁。
原来路上有一个不算深的坑,由于车速较快,大巴车的右前轮没有及时避让。我得感谢司机,感谢那个坑,更多的是感谢自己习练了多年的老架陈式太极拳,我手腕的松活弹抖早已运用自如。
我敢保证我把书抖落到她肩膀上所用的力道刚好是她能承受的范围,而且我绝对能够表现出来一脸的无辜。
我借着捡书为由,弯身低头,趁机把她“打量”了一遍:她穿着底色洁白、印染着红梅花瓣的连衣裙,长度一直到她的膝盖下。光洁如玉的小腿张力十足,想必她喜欢户外运动,比如徒步。她的脚上穿着一双半透明的水晶凉鞋,十个脚趾头修剪整齐,大脚趾还被涂成了玫红色。
她猛然站了起来,我连忙站好。她刚要发火,可是我的眼神里写满了无辜。我终于有机会看到了她的正面:她的头发很细密柔顺,有发丝散落在脸上。脑门完全暴露,哇,这是一个富有智慧的脑门,它微微地向前凸起,使得她的整个五官充满了立体感。
她的眉毛像墨汁一样黑,而且比较凝聚,显得英气逼人。她的眼睛在审视着我。我承认此刻的我比较怂,因为我不敢正视她的眼,这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不敢。
我的目光被她的眼神逼到了她的鼻子上,她的鼻子很正,而且鼻孔较大,这样的女孩适合搞运动。因为她每一次呼吸的氧气比较多。这也不难理解她小腿的肌肉为什么看上去很有张力。
非要说美中不足,就是她的嘴巴比较大,嘴角一直抿着,她在掩饰。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虽然她的脸上写着愤怒却一直忍着没有发作的原因吧。
她的个子比我矮半头。为了不继续引起她的反感,我赶紧低下头去捡书。这个时候汽车又小晃了一下,我的头撞到了她的腰间。该死!这动作让我在大家闺秀面前显得很没品。
要知道这种女孩最讨厌的就是动作毛糙、趁机揩油的混混,关于这一点,我“被迫”做到了。
意外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她不但没有发作,还弯腰去帮我捡书。这让我邪恶的眼神有机会从她的脖子下面窥视一下她的胸部,她的胸部发育很好,白色的蕾丝文胸恰到好处地勾勒了那两座山峰,山涧景色迷人。我还没来得及血脉喷张,眼前的美景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春风扑面。
“你也在看《萍踪》?”她的话让我有勇气抬头看她的双眼。她的大眼睛清澈明亮,仿佛能把世间一切看透。眼睛和眉毛搭配起来,似乎在她的眉心穴凝聚了一股大家闺秀的气息。
“呃!”我激动不已。说得太多就怕逻辑混乱,不如就像外国人用英语和你对话一样,不管懂不懂,你就回应一个“耶”这样子。
“这本书我都快看完了。”说着她双手把《萍踪侠影录》送到了我的手上,我也学着她的样子,双手接了回来。
不同的是她的举动充满虔诚、充满敬仰,而我的动作比较生硬、比较呆板。我肯定她敬仰的一定是作者梁羽生,虔诚的一定是对书本的爱惜。
“你看完这本书得花多久?”我尝试着主动搭讪。
“要是使劲看,两个礼拜吧。不过越到最后越舍不得看,因为我怕张、云二人的结局是个悲剧。”说完以后,有一股忧思凝聚在她的眉宇之间。
要知道,那个时候,通讯没有现在发达。没有智能手机,人们坐的车里没有移动电视机,每个地级市的网吧都没几个。
我心里想要她的联系方式,可是自己又没那份自信。但你一定要相信男人的自信是女人给的,或者说是老天给的。
这不,机会又来了。
她咳嗽了,因为舟车劳顿,而且她左侧走道边的一个大哥正在吸烟。该出手时就出手,我赶紧和她换了个位置。我又帮她把车窗打开。
这是一辆已经老旧的大巴车,窗户框和玻璃的缝隙之间布满了灰尘,我费了九牛二虎的劲,才打开车窗。期间我还把身子贴到了她的身上。她的身体热热的、弹弹的,令我好生神往,此刻我的心中有一万只梅花鹿飞奔而过。
“谢谢你!”她小声说。
南方女人特有的嗲气,听得我浑身都酥了。
“你爱好写作么?”她突然问我。
“不!”我的回答简短有力,心里却想:我只是我们村做香肠的小作坊派去金华考察市场的。我又没有什么学历文凭,我能写什么!我觉得她问这话有点搞笑。
“难道你喜欢写作?”我斜睨了一下她。
“《萍踪侠影录》最后的两章,我已经尝试写完了一章,但最后一章没写成。”她的表情略显沮丧。
“写干嘛,把书看完不就得了。”我觉得她有点傻。
“那书是我向别人借的,当时说好两个礼拜后就还,所以……”她惋惜地说:“做人做事得讲诚信。”
此刻的大巴车,已经过了杭州,时间也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司机把车停在了路边一个临时停车场,休息时间只有十分钟。
窗口有几只手在挥舞,边挥边喊着“粽子、玉米、热牛奶啦!”
我给她也买了一份,理由是“公司有补助”
十分钟以后,司机清点了一下人头,大巴车继续前行。我知道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如果你喜欢,我这本书借给你看,你看完再还给我。”我一边说一边拍打从嘴边掉落在身上的几个玉米粒,洒脱的动作中,自然少不了用手指顺带碰一下她的身体,只不过动作幅度不大,比较隐蔽。
“真的呀!那我看完怎么还给你呢?”她一脸惊喜地说。
我给她写了个纸条。没想到她接过纸条,又把纸条的一点空白撕了下来,在上面写了个qq号码给我,亲口告诉我她的小名是“萍子”
“酒瓶的‘瓶’吗?”我嬉皮笑脸地问她。
“萍水相逢的‘萍’啦!”她娇嗔着说。
“呃,就是《萍踪侠影》的‘萍’呗!”我嘴欠地说。
“啰嗦!记得回去注册一个qq号。”她又补充一句。
出差结束后,我赶紧到当地的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崭新的《萍踪侠影录》还给我的好友二愣子,谎称他那本在出差途中丢了。
然后我就跑到当时在我们那个地方开得最早的网吧(现在改成了澡堂)。网吧名字我还记得,叫“一网情深”。我请网管帮忙注册了一个qq号,并且给自己取了一个网名叫“相忘于江湖”
接下来,我们会经常聊天,晚上没事还会包夜聊,还互留了对方的地址。她把书还给我的那天,下着雨,细雨绵绵,情意绵绵。
再后来,我们都申请了qq邮箱,她就把她续写的那一集通过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我,她把张、云二人的爱情写得很唯美。这一集现在还保存在我的qq空间。
我们也曾经彼此爱恋,她提出的要求就是叫我用我的想法,把她给我的那一集续写个大结局,如果她满意了,她就来看我。
可惜我不是那块材料呀!后来她退了一步,只要我能把我和她之间的事写出来给她看,如果她满意了,她也会考虑考虑来看我。
我尝试写过几次,但她都没满意。后来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从此我俩相忘于江湖,我把她的一切联系方式全部删除,包括电话号码。
若干年以后,我突然想起了她。因为她告诉我做人做事要诚信,这让我受益很多。我再一次打开了邮箱,看了看唯一被我保留下来的邮件——《萍踪侠影录》倒数第二集,作者是“萍子”
此刻,我才觉得学习写作的重要性,于是我在一个学习平台上报名了写作。我要完成我能给予她的唯一的承诺——把我们的故事讲出来并通过邮件寄给她。
为了完成这个伟大的“壮举”,平台上老师的每一节课我都用心在听。半年下来了,平台已经办到第三期,我也稀里糊涂地成了大师兄。
奇迹再一次出现了!一个叫“萍子”的来报名了。而此时的我早已从“相忘于江湖”里走了出来,重新换了一个名号——“终极承诺”
没想到她对我在写作圈的作品还算满意,通过一番接触,我确信她就是当年的那个“萍子”。于是我连夜写了这个故事,我想把这个故事讲给她一个人听。
此刻,她应该收到我的邮件了吧!我在等她回邮。
回邮没等到,等到了一个电话,只不过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他的声音很粗鲁:“滚,大巴车上我就想抽你!”
就在我一脸懵逼的时候,收到了她发过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骂你的人是那个抽烟的大哥,他现在是我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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